我的书架
小说社区
书库 • 全本
玄幻 • 奇幻
武侠 • 仙侠
都市 • 言情
历史 • 军事
游戏 • 竞技
科幻 • 灵异
您当前所在位置:休闲文学吧>>三国之蜀汉我做主

第六百五十章 驱虎吞狼

更新时间:2011-11-14  作者:三七开
三国之蜀汉我做主 第六百五十章 驱虎吞狼
一楼带上

那些→忧伤

山越兵性格坚忍不拔,更是好勇斗狠。即使是困兽犹斗,那也是有声有色。

但是此刻,已经不算做是困兽犹斗了。

这是一面倒的大屠杀。楚兵互相配合,以楚刀之利一个个屠杀装备简陋的山越兵,快速的就像是专业的屠夫一般。

困兽犹斗,使人士气高涨,变得异常凶狠。

但是大屠杀之下,只能让人变得绝望。

山越兵就是这样。无人

搭犷身先士卒,仍然被抵挡不了楚军的攻势,最终被楚兵乱刀砍死。

所余山越兵,不是被屠杀,就是跪地投降求得一命。

在深山里如狼似虎,几乎压得江东喘不过气来的山越兵,在这一刻被寇封屠杀了数万人。

此刻,楚军的攻势已经渐渐的缓了下来。不再屠杀那些跪地投降的山越兵,而是开始善后。

从厮杀开始,到现在的大屠杀。

“楚”字帅旗根本没有动过,寇封就站在旗下,没有一个山越兵能够逾越到近前。

凶猛?

寇封抬起看了一眼前方无数山越兵的尸体,估计有三分之一战死,或者受伤了。确实是血性,凶猛无比。

但是可惜。寇封转过头,看了一眼己方的士卒。

山越人躲在深山里边,打个埋伏,来个偷袭那是一流。但是在平地上,在正面厮杀上。怎么也不能从蛮夷变成文明人。

他们的制造工艺,估计连草原人都不如。

“主公,搭犷的头颅。”黄忠策马走了过来,拿着一颗鲜血淋漓的头颅,对寇封道。

寇封抬头看了一眼,双目尽赤,极为不甘的样子。

这就是号称山越屠夫的人。

“挂起来。”寇封的声音非常的冷漠,道。

“诺。”黄忠应了一声,命人找了个杆子,把这山越屠夫的头给挂了起来。

“主公,这是搭犷的叔叔,也是军师靴顿。”这时,太史慈也有斩获,拉着搭犷的军师走了过来,笑着道。

“拜见楚侯。”军师靴顿在战阵中躲在后边,因此逃的了一条性命,但是样子很是狼狈,披头散发,身上也有些泥土。

见到寇封后,心惊胆颤道。

太强势了,太强势了。

楚军的强势给了靴顿以一种如遇到天兵的感觉,要知道他们的军队能在深山里打败周瑜军队的山越兵啊,遇到寇封就跟纸糊一样了。

到了现在,靴顿都觉得在梦中。

当看到寇封之后,靴顿更是如此。这个年轻的楚侯虽然只是站在那里,但是一身威仪,却是盖世。

这不是简单英武的相貌,就可以形成的威仪。

这是从甲胄,目光,气势,以及久居上位的气势。所糅合而城的威仪。一般人就算是想模仿,那也不可能。

站在寇封的面前,靴顿才觉得什么叫做威仪。

几乎有一种抬不起头来的错觉。若是靴顿没有吃败仗,肯定不会如此不堪。但恰巧他们吃了败仗,而且败的如此惨。

所以就觉得眼前的寇封特别的威仪,并且如同山呼海啸一般迎面扑来,让他站不稳。

寇封看了一眼靴顿,觉得有些失望,这大帅的叔父也太不堪了一些。

但是此刻,似乎就这个人的身份最高了。不由把死马当做活马医了。

“这些人,你能命令吗?”寇封看了一眼被俘虏的山越兵,道。

“能。”靴顿先是一楞,随即顿时大喜,连连点头道。

如今战败,生死全在这年轻的楚侯手中。而这楚侯透露出来的意思,还会用到他。这怎么能让靴顿不欢喜?

“把伤重的全部杀了,伤势轻的稍微包扎一下。我们去新都。”寇封转过头,对着旁边的黄忠道。

那淡漠的语气,让靴顿顿时浑身一凉。

片刻后,又对靴顿道:“命令他们拿起兵器,为我先锋。”

“诺。”靴顿赶紧应声道。

片刻后,在无数山越兵愤恨,无奈的目光下,黄忠亲自率军把伤势重的山越兵全部杀掉,处理好尸体,包扎好伤势较轻的人。

寇封的大军,就马不停蹄的朝着新都而去。

山越共有三路十万众,如今一路被寇封所灭。自然是要找下一路的麻烦,新都那边的山越首领是逢水,属于汉人。

较为谨慎,狡诈。虽然出兵了,但是行动缓慢,根据探子来报,目前还在新都一带徘徊。

在掠夺人口。

这一路的山越人,寇封并不怎么在意。今日一战,让寇封对于山越兵有了了解。出了山的山越人,就是失去了爪牙的老虎。

除了勇气可嘉,不管是军纪,或是装备都差太多了。没什么可怕的。

更何况,逢水自动在新都徘徊掠夺人口,并没有出兵威胁他们的大军。更没有什么威胁可言。

不过是盘中餐罢了。

但是另外一路的山越大军,却是让寇封有些心急。

余杭的坤封,坐拥四万山越兵。目前正在快速的向秣陵推进。

甘宁,张飞的军队也有三万五千人,要是单独遇上,足以击败这支山越兵。但是旁边还有个秣陵城,更加让人担心的是吕蒙也在。

那个动如猛虎,静如狐狸的家伙,绝对不好对付。

要是拖的太久,没准就真的是阴沟里翻船了。所以,寇封接下来就是要冲向秣陵,顺利把逢水的三万山越兵给宰了。

而正面杀敌,己方的损失也会比较大。刚才楚军一面倒没错,但是己方死伤也有数千人。

死的不多,伤了很多。

所以,寇封才会让俘虏的山越兵拿起兵器,为先驱。作为驱虎吞狼之用。

至于能不能镇得住场面,寇封并不怎么在意。

经过刚才一战,不管是山越兵还是那个军师靴顿,对于楚军的战力估计已经胆寒了。让他们回来与楚军一战,还不如痛痛快快的与同样身为山越的逢水三万山越兵一战。

毕竟群狼虽然怕群虎,但却未必会怕另外一支狼群。

新都,是一座大的城池。

但是地广人稀,只有城池内的人气才稍微旺盛一些。其实不仅是新都,整个江东都是地广人稀。无人

全都是因为与山越连年征战,造成的。

互相破坏,互相讨伐。

此刻,响应了李典的征召,出兵三万,应该直扑豫章,以增援李典的逢水,却率部在新都城外,劫掠百姓,人口。

除了新都因为城池过于高大以外,附近的县城大部分都被逢水攻克了。

逢水与搭犷不同,搭犷纯种山越。而逢水则是汉人,他们避居深山,为汉人山名。以宗族的形势,掌管着无数的汉人,山越人。

逢水这一次出兵,说是响应李典,其实是为了自己做打算。目前江东三方势力在角逐,岂不是渔翁得利的好时机?

作为一个山越,不贪婪是不行的。逢水早就对新都城内外的百姓垂涎三尺了。他这次来,就是要劫走整个新都。

以补充上一次,周瑜讨伐山越,带给他的损失。

逢水是个中年人,标准的汉人打扮,头上还带着冠。看起来,像个文人。

想起周瑜,逢水就忍不住又是愤怒,又是幸灾乐祸。

愤怒的是周瑜在上一次讨伐山越中,灭掉了他帐下无数民众。幸灾乐祸的是,听说周瑜已经被楚侯寇封灭于襄阳了。无人

当真是一饮一啄,强中更有强中手啊。

所以说,逢水不想与寇封真正的对上。他打不过周瑜,被迫躲在深山中,才能防止周瑜继续深入。

对上把周瑜杀了的寇封,岂不是找虐?

此刻,新都百余里开外的一个平地上,逢水的三万山越兵驻扎在此。其余还有数万名劫掠来的百姓。

逢水打算回家了。

“百姓们先走,我们断后。”逢水对着一个部下将领道。

“诺。”这将领应了一声,立刻下去布置了。

片刻后,数万百姓在数钱山越兵的驱赶下,面露悲哀,或干脆泪流满面的往不远处深山走去。

逢水虽然是汉人,但是他统治的方式与一般的山越人没什么区别。这些百姓进入深山以后,就是深山中的二等民。

受尽压迫。

“报宗帅,后方有消息传来。有一支山越兵正朝着这边扑来。”正当逢水想要起后军,也离开的时候。却有探子急报道。

“谁的兵?”逢水的面上立刻露出了紧张之色,问道。

“看旗号应该是搭犷的。”探子再报道。

“搭犷?”逢水的脸上露出了疑惑之色,都是李典征召的,在这一次山越十万众出兵中,大家都知根知底。

搭犷乃是率兵往北,解救豫章去的。与他的任务是一样的。但是他在新都劫掠了百姓之后,打算拍拍屁股走人了。

那搭犷难道是知道他背信弃义,没有随从进入豫章。而率兵来报复?

想着大家都是山越,凶猛的厉害。搭犷又是山越中有名的勇士。逢水的心中顿时一阵阵发凉,刚打算下令加快速度离开。

探子又说道:“不过,他们的兵似乎不多,只有二,三万的样子。而且小的们看到很多都是带伤的。”

搭犷有四五人,如今只剩下了二三万,其中很多带伤。

败军。这两个字立刻出现在了逢水的心中。

这不正是发展壮大的时候吗?

“吞了他。”逢水心中一定,大手一挥道。

“诺。”

随着逢水的一声令下,本来打算离开的三万山越兵,立刻掉转马头,杀向后方。当真是气势汹汹。

这个召唤怎么失灵了

猜猜我是谁

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,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。溯洄从之,道阻且长,溯游从之,宛在水中央。

——《诗经秦风》登上那古老的城墙,抚摸着泛苔的柱梁,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,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,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地说:记得吗?你的祖先名叫炎黄。有人跟我说,曾经有一条大鱼,生活在北溟那个地方,它化作一只巨鸟,在天地之间翱翔。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,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。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,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。

那时候,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,他临刑前,弹奏了一曲绝响,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,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。几千年过去,依旧有余音绕梁,只是他不知道,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,而是他的傲骨,乃至他身上的衣裳。我也曾梦回大唐,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,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,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。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、高歌吟唱,长风吹开他的发带,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。

可是后来换了帝王,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,摒弃了武将。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,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。然而在寒冷的北方,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,敌人都说,有岳家军在,我们打不了胜仗。可叹英雄遭忌,谗士高张,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,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。然而血色夕阳中,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,那是将军用过的,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。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,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。

于是瘦西湖畔,梅花岭上,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,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,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,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,丢了性命,护了信仰。残酷的杀戮,如山的尸骨,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,有人相信,千百年后,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。

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,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,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,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,却莫名其妙的心伤,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:忘了吗?你的祖先名叫炎黄。我记得了,一群褐发蓝眼的豺狼,带着坚船利炮,拆了我们的庙宇,毁了我们的殿堂。

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——我们拥有音乐神童,却不识角徵宫商,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,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,我们穿着西服革履,却没了自己的衣裳。在哪里,那个礼仪之邦?在哪里,我的华夏儿郎?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,你却说我行为异常?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,你竟说它属于扶桑?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,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?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,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?在哪里,那个信义之乡?在哪里,我的华夏儿郎?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,不愿祖先的智慧无人叹赏,不愿我华夏衣冠倒靠日本人去宣扬。所以,我总有一个渴望,有一天,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,撑起民族的脊梁。

记住吧,记住吧,曾经有一个时代叫汉唐,曾经有一条河流叫长江,曾经有一对图腾叫龙凤,曾经有一件羽衣——名叫霓裳!三国之蜀汉我做主 第六百五十章 驱虎吞狼

上一章  |  三国之蜀汉我做主目录  |  下一章

休闲文学吧提供免费小说,请读者支持正版